武汉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2022

2024-05-19 21:10

1. 武汉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2022

一、武汉市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购房维修基金标准分为两类。2008年11月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的是按照固定比例缴纳;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的根据房屋结构来分为以下几个收费标准:
2008年11月1日前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缴存。
2008年11月1日起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二、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住宅和非住宅的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不一样。我们就拿普通的商品住房的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来说,其实公民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商品房的面积以及整个小区的建设情况,比如小区电梯一共有15层,那么房屋维修基金的征收标准是每平方米73元,因此武汉市的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也不可能是统一的。

武汉住房维修基金收费标准2022

2. 武汉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大家都知道其实都买一套房子并不是单单只要交购买房子的费用,还有很多一些其他的费用也需要一同缴纳,比如购买房子的时候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那么根据地区不同收费标准也会存在差异,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武汉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一、武汉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通常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征收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
1、房屋建筑使用的是砖混结构 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
2、如果是没有电梯框架结构 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55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2元。
3、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
4、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
二、武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
1、通常购买期房的话维修基金开放商会代为收取,开发商会统一转交到房产管理中心。
2、维修基金代收是有时间节点的,业主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一个月之前交给开发商,业主应当找开发者要正规票据。也有些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与首付一起支付,当然如果这期间产生的利息是要一起交到房产管理中心的。
3、通常来说武汉的房产管理中心,就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金的收据,判断业主维修基金缴纳时间。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文章武汉房屋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以及武汉公共维修基金怎么收取,这边小编提醒大家,在缴纳维修基金的时候注意缴纳的时间,因为这会影响到户主的利益。

3.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为: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2、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4. 武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少钱2012

你好亲    武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通常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征收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


1、房屋建筑使用的是砖混结构 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


2、如果是没有电梯框架结构 的住宅,房屋维修基;


3、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 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


4、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 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摘要】
武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少钱2012【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接下来我会对您的提问进行解答,要及时关注消息哦~【回答】
你好亲    武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的收取通常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征收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标准:


1、房屋建筑使用的是砖混结构 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


2、如果是没有电梯框架结构 的住宅,房屋维修基;


3、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 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


4、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 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回答】

5.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为: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2、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法律依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武汉维修基金2021年收费标准

6.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21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交存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售后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也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 商品住宅(含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结构与之相连的非住宅,下同)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规模建安造价的1.5%(配置有电梯的按照2.5%)交存;

  (二)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价的5%。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确定、公布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交存标准,并适时调整。第八条 售后公有住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下列规定交存:

  (一)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本市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第十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等因素,依法择优确定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以下简称专户管理银行),并向社会公布。

  专户管理银行负责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设立、交存、使用、结息、划转、结算、核算、对账、查询等事项。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专户管理银行签订专户管理协议,就专户管理银行提供的上述服务事项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涉及的第三方监督服务的内容进行约定。第十一条 商品住宅的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时间和方式由购房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前按照物业总规模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不动产首次登记时尚未售出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还应当作为业主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售出后,购房人应当向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7. 武汉维修基金2022标准

法律分析:武汉维修基金2022年收费标准为: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武汉维修基金2022年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2、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法律依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第五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武汉维修基金2022标准

8. 武汉维修基金2022标准

武汉维修基金2022年收费标准为:个人每平方米49元,开发商每平方米10元。武汉维修基金2022年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4层以下含14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61元,开发商每平方米25元;2、小区楼层有电梯并且在15层以上含15层的框架结构住宅,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个人每平方米73元,开发商每平方米30元。维修资金使用以后,如果账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的30%,业主要续交,数额不应少于业主首次交存的标准。对于二手房,业主可以与购房者协商解决。二手房业主可以把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资金无偿顺延给购房者,也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是不能超过当时交纳的金额。法律依据:《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第五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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